关于王仲芳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38-20-5041)的遗失声明
王仲芳因保管不善,将3-38-20-5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3年 2 月 7 日
发布人: 胡莹 2023 年2月7日
核对人: 庞志宇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