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魏守亮因申请继承其父亲魏凤杨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体育巷9栋7层36号,产籍号:1-35-266-2073,建筑面积:62.3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魏凤杨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魏凤杨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魏凤杨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5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