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绵宏,王明兵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6-141-2022)的遗失声明
孙绵宏,王明兵因保管不善,将(1-46-141-2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年 月 日
关于孙绵宏,王明兵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6-141-2022)的遗失声明
孙绵宏,王明兵因保管不善,将(1-46-141-2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关于孙绵宏,王明兵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6-141-2022)的遗失声明
孙绵宏,王明兵因保管不善,将(1-46-141-2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关于孙绵宏,王明兵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6-141-2022)的遗失声明
孙绵宏,王明兵因保管不善,将(1-46-141-2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绵宏,王明兵
2022年12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