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永胜与徐宝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6-300-3043)的遗失声明
刘永胜与徐宝辉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6-300-3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永胜 徐宝辉
2022年12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