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姣妍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0-85-3022)的遗失声明
回张姣妍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10-85-3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姣妍
2022年11 月 18 日
发布人: 陈莉 2022 年 11 月18 日
核对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