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忠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8-52-3011)的遗失声明
王忠义因保管不善,将(3-58-52-3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忠义 2022年11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