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万宝申请继承其母亲张淑清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共同街101栋1层32号、产籍号为:2-52-21-3012、建筑面积为:49.8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淑清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淑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张淑清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王德厚的死亡时间为2003年2月24日,注销户口时间为2003年2月26日。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02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