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殷向新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殷绍先、顾艳萍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殷绍先遗产份额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南一道街36栋15号,产籍号:1-34-23-1053,建筑面积:41.1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殷绍先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殷绍先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顾艳萍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顾艳萍与殷绍先的独生子是殷向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