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威高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6-141-120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11-10
关于于威,高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6-141-1203)的遗失声明 于威,高峰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26-141-12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发布人: 高鉴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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