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高延利因申请继承其父亲高成树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立山区钢红街7栋6层,产籍号:3-88-244-3061,建筑面积:65.3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高成树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高成树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高成树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2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