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虓,林玉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5-256-2031)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
备注 |
1 |
200003300617 |
任虓,林玉兰 |
1-25-256-2031 |
依据(2022)辽0302执恢378号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作废不动产权证书 |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