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忠利的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10-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申请人张忠利于2022年10月2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产籍号为3-9-82-2023,坐落为立山区团结北街102栋2层21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查询登记簿,张忠利于2008年3月27日申请该房屋的未婚声明中与实际张忠利于2007年8月28日登记结婚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结婚证,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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