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玉萍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仲玉萍于2022年10月1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经查询由铁东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铁东区富瑞小区项目居民产权项目明细表,产籍号1-50-170-4142。动迁居民为莫儒君,与登记薄记载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继承权公证书、扩大面积发票、动迁安置单、动迁房屋拆迁协议书,并申请补交相关税费,莫儒君的继承人莫中生、仲玉萍共同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10月 24 日
发布人:韩诗扬 2022 年 10 月 24 日
核对人:李玉祥 2022 年 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