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虓,林玉兰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10-20

关于任虓,林玉兰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1309130038

,林玉兰

1-25-256-2031

依(2021)辽0302民初640号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10月 2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