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佟苏申请办理(产籍号42-112-145-1054)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10-09

关于佟苏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佟苏于2022年10月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12-145-1054,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25栋5层8号,因购房发票模糊不清,实际购房人为佟苏,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467200元),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专用收款收据NO.0038770、财富国际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增量房申报表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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