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升好、朱美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68-10-104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9-27

李升好、朱美贞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68-10-1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升好、朱美贞

2022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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