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海涛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9-27
关于吴海涛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吴海涛于2022年9月2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登记,申请人提供了:商品房购销契约书、商品房结算安置单及全款发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9 月 2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