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艳红因申请继承其父亲李维才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西区解放西路86-20号,产籍号:2-26-224-2012,建筑面积:53.8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维才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李维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维才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12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