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权人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鞍国用(1990)字第100197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9-19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鞍国用(1990)地字第100197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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