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曼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1-141-X1806)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9-14
关于李晓曼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1-141-X1806)的遗失声明 李晓曼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31-141-X180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曼 2022年 9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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