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祥龙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5-108-2)的遗失声明
孟祥龙因保管不善,将(2-55-108-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祥龙
2022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