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素华产籍号(3-6-278-205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8-26

关于曹素华产籍号(3-6-278-205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曹素华保管不善,将(3-6-278-20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素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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