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宏基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5-61-4053)的遗失声明
王宏基因保管不善,将(1-15-61-40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宏基
2022年 8月17 日
发布人: 李直 2022 年8 月17 日
核对人: 李玉祥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