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韵华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8-05

关于张韵华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韵华于2022年8月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转移登记,因房改表中配偶姓名“王韶华”有误,所以将“王韶华”改为“王韵华”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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