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田桂清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王志强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王志强遗产份额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明山街9栋12层24号,产籍号:1-72-115-1122,建筑面积:148.77。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志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王志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田桂清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王志强与田桂清的独生女是王晓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11月0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