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刘红丽,将坐落于铁东区湖南街358栋18层54号, 产籍号:42-126-87-1183房屋他项权利证(他证号201608230024)声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