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29

 

关于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鞍房权证字第S004516、S0088871号

 

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5-109-1041

1-55-109-1012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