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成玉产籍号(3-19-373-106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成玉保管不善,将(3-19-373-10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成玉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2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