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鞍山钢铁公司委员会党校(1990)第1000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1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中共鞍山钢铁公司委员会党校因保管不善,将(1990)第1000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2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2 年 7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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