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他项权利证131819)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07

关于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他项权利证131819)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131819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2-108-39-1022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  月 7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