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娜申请继承其母亲聂秀云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安乐街121-54号、产籍号为:1-53-39-3043、建筑面积为:56.4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聂秀云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聂秀云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聂秀云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10月0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