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祥华3-43-123-4212不动产权证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05

关于孟祥华3-43-123-4212不动产权证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籍号 备注
1 61438 孟祥华 3-43-123-4212 不动产权证书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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