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祥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43-123-4212)的遗失声明
孟祥华因保管不善,将(3-43-123-421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2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