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1-7-1024)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24
关于朱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1-7-1024)的遗失声明 朱丽娟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71-7-1024)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朱丽娟 2022年 6月 2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