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兴武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35-257-3031)号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