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晁美华、王同勤,将坐落铁西区九道街173-112号,产籍号2-20-270-3041的房产证遗失,现申请作废。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0日至7月1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