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昊彤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16-17-101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07

蔡昊彤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16-17-101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昊彤

2022年6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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