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齐震宇申请继承其父亲齐德明名下与其母亲沈素兰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环山路46-7、产籍号为:3-8-464-1041、建筑面积为:93.9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齐德明与沈素兰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齐德明与沈素兰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齐德明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齐德明与沈素兰的独生子是齐震宇。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8月2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