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荣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2-115-204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4-26

关于张荣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2-115-2041)的遗失声明

 

张荣华因保管不善,将(1-32-115-2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荣华

2022年  4 月 2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