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贺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8-257-204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4-08
袁贺因保管不善,将(2-58-257-2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28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贺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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