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立民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1-261-407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3-28

关于王立民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1-261-4071)的遗失声明

王立民因保管不善,将(1-51-261-40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立民

2022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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