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红菊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33-228-6051)的遗失声明
李红菊因保管不善,将(43-33-228-6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2年3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