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崇达(3-85-143-102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2-25

关于王崇达(3-85-143-1021)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晋明于2022年2月2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王崇达(3-85-143-1021)继承登记,因档案中房改表配偶名填写有误,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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