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柏长春,坐落地址:千山区千山西路238栋1层14号 ,产籍号:2-54-64-201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15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