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宝隆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8-91-1022)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2-18

关于董宝隆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8-91-1022)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1300048726

董宝隆

1-48-91-1022

不动产权证书

2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2/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