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幸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24-448-1042)的遗失声明
宋幸娜因保管不善,将(3-24-448-104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幸娜
2022年 2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