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有芝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1-344-412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1-21

关于姜有芝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1-344-4122)的遗失声明

 

姜有芝因保管不善,将(1-51-344-41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有芝

2022年   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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