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健(产籍号2-3-250-1023)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1-10

关于黄健(产籍号2-3-250-1023)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黄健于2022年1月1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其他登记(登记信息更正)登记,因2000年参加房改时将配偶刘文涛填入房改表中,而实际两人已于1993年8月25日离婚,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民事判决书申请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