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苏光因申请继承其父亲张一鸣与其母亲胡跃彩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一鸣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对炉街10-45号,产籍号:1-10-109-3033,建筑面积:77.1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一鸣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张一鸣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胡跃彩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03月1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