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廖力今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杨全江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杨全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长甸南街7栋24层109号,产籍号:1-76-42-2242,建筑面积:110.9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杨全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杨全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廖力今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杨全江与廖力今的独生女是杨嵛。杨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由廖力今提供,并由廖力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12月08日至2022年03月0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08